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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客运撑起宁夏回族自治区“直通走廊”

2012-10-25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加快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客运站经营管理长效机制。近年来,宁夏交通运输部门抢抓农村公路建设的历时机遇,坚持路、站并举,同步实施。在实现所有中心城区建设二级以上客运站的基础上,2005年至2011年,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模式,通过地方投资、定额补贴,全区共建成四级客运站167个,90%的乡镇建成了等级客运站;2007年至2011年,交通运输厅全额投资建设农村客运招呼站926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40%,使全区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联接城乡、方便换乘的客运基础设施平台。农村客运招呼站真正起到了方便候车、休闲纳凉、宣传教育的作用,农民朋友高兴地称之为“吉祥三宝”。

  在农村客运站管理上,推行国有民营、委托管理等形式,把乡镇客运站委托企业或承包给个人经营,允许他们在保证客运服务的前提下,从事其他经营性服务,增加收入来源,弥补收入不足,实现政府满意、农村群众满意、经营者满意。在青铜峡市,以汽车客运站为枢纽,形成城市公交、长途班车、出租汽车之间无缝衔接的换乘中心,老百姓一出家门就能上车,到点就能换乘,生活也随着路和交通运输方式的变化而转变了模样。宁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总结青铜峡市试点经验,相继在新、改、扩建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等城市中心客运站时,充分考虑城际客车、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客运等各种客运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以车站为枢纽实现了各种旅客运输方式的“零距离”和无缝换乘。

2007年以来,在自治区政府的资助下,向宁夏南部山区共投放乡村便民公交车588辆,实现了山区大部分自然村、行政村通公交。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城乡道路客运安全发展

  宁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程中,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即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提升城乡客运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管理。2006年以来,宁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宁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将企业安全考核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指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退出机制,从制度上避免企业转嫁安全责任。2007年,下发《关于规范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规范安全检查内容,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有效落实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2008年,推行《营运客运企业派车单制度》,每天出车前先由企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与汽车客运站出站安全检查形成“双检”制度,使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从企业到客运站层层把关、环环相扣,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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