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七问
2016-08-18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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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介绍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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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出台两个文件?
刘小明表示,之所以选择这个时期来出台文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的出行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各种问题已经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时候。因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租汽车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大出租汽车的经营者、驾驶员和管理人员为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出租汽车也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这些都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但这个行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有的城市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打车难的问题,行业服务质量不高,老百姓出行的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另外,一些地方行业不稳定的事件也不断发生,所以这时候就迫切需要深化既有的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需要改进和提升它的服务。
第二,网约车发展已经比较充分,它的优点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对网约车如何规范管理也有了很多的认识和实践的共识。2014年7月,专车,就是现在叫的网约车出现以来,中国市场自发形成的专车、快车等服务的新形式发展非常快。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约车市场,但是发展过程中既有积极的方面,改善了百姓乘车的体验,改进了城市百姓的出行服务,但同样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比如责任主体,就是谁来负担承运人责任主体不明确,乘客安全和驾驶员权益得不到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泄漏风险比较高等等。所以,不在国家层面上来明确网约车政策的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对此,按照国家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 ”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要求,为网约车量身定制了监管模式。所以,长期来看,这有利于新兴网约车的健康发展。这次在制定对新业态的发展过程中大家注意到,明确提出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管住底线,管住什么底线,就是乘客的安全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第三,社会各方面都期待尽快规范新业态,同时也希望传统业态能够实现转型升级。一方面各地不时爆发新老业态的冲突事件,各地和行业都希望中央政府尽快明确管理政策和思路;另一方面乘客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一些恶性安全服务不时曝光。前一段时间深圳等城市公布了网约车驾驶员的调查情况,从公布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都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出台一些规范平台、规范驾驶员、规范车辆的制度。
第四,两个文件经过了长时间的调研和充分论证,社会各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共识。刚才我在介绍这两个文件的过程中大家已经注意到,2014年7月,新型的网约车开始在中国城市中出现,之后新老业态发生了局部的冲突,所以在2015年初,成立了一个调研组,对新老业态都做了全方位的调研,在这个过程中,联合各个部门开始研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发展网约车的政策,着手进行顶层设计,全面启动了改革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先后去了21个不同类型的城市,因为各个城市出租车发展的情况不一样,公交发展情况也不一样,所以要找一些典型城市进行调研。同时也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所以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去年10月10日—11月9日,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关注,也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和相关部门一起进行逐一的评估、研究、完善。在今年3月14日“两会”记者会上,杨传堂部长又就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在后来这一段时间里,又进行了相关的第三方风险评估等等,经过一系列的程序以后,认为社会各界既希望它出台,各方面的意见又基本上达成共识,又能够充分体现“互联网 ”行动的宗旨,所以我们本着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出行方便的要求,在这个时候来选择出台。
深化出租汽车改革,规范网约车的发展,各个方面的条件都已经成熟了,现在出台这个文件是合适的。我们希望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能够使出租汽车这一张城市的名片重新亮起来,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让老百姓个性化的出行能够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方便。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后历经了半年多的时间,整个文件的起草近两年时间,凝聚了社会的共识,也是作为一个新的业态,我们在借鉴国际国内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凝聚共识的过程。我们在这方面更多体现了鼓励创新,更多体现了管住底线,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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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文件针对征求意见做了哪些重要的修改?
刘小明表示,去年10月征求意见结束后,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梳理,特别是就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对文件的修改上。对《指导意见》的修改,首先增加了改革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凝练了以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属地管理的五项基本原则。借助于“互联网 ”行动这样一个契机,以增量来带动存量的改革,使得传统出租行业,也就是巡游车实现转型升级,同时使得网约车能规范发展。
其次,调整了整体的框架结构,进一步理顺了内容的层次和逻辑关系,突出了改革的重点,将改革任务梳理为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人合乘以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四个部分。其中,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分为改革经营权制度、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对网约车管理方面,一方面是鼓励网约车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规范网约车的行为。在整个内容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使整个关系更加明确,特别是私人小客车的合乘。现在绝大部分网约车平台都兼有专车、快车、合乘(顺风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多种业务,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专车和快车,和合乘(顺风车)的界限不是很清晰,所以在《指导意见》中进行了明确。
第三个修改体现了出租汽车管理的地方事权,坚持属地管理,在制度设计上给地方发挥主动性留有了足够的空间和余地,体现了因地制宜和因城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