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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稿发布会

2015-10-12   来源:交通运输部  打印 字号:T|T
【新华社记者提问】
 
  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我想问的是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车两者之间有什么界限?如何实现这两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和谐相处?
 
【魏东】
 
  应当说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都是我们出租汽车的不同业态。当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在近期所涌现出来的一种新型业态。我们这次整个制度设计安排,就是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的法律框架下,也就是许可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对新老业态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具体来说,对巡游出租汽车是要求它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可以通过大家说得通俗一点,通过“扫马路”的方式,通过巡游的途径来揽客。它也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服务,这是对巡游出租汽车。
 
  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它不同于巡游出租汽车方式,不能够采取“扫马路”的方式,即不能通过巡游的方式来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来提供,这是两者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差别。当然,除此以外我们还存在其他的一些特点,比如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档次,应当明显高于当地的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则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我们期望通过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价格机制和服务标准等方面,对两者做出区分,实行错位经营,逐步融合发展,构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又和谐稳定的多样化出租车的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公平竞争、和谐共处,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良好的出行服务。
 
【中国交通报记者提问】
 
  我是中国交通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并且要进行无偿使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对于现在没有实行期限的,并且有偿使用的城市该怎么推进这项改革?
 
【徐亚华】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实行经营权期限制有好几个好处,可以有效建立出租汽车准入退出机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可以抑制非法哄抬经营权价格,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对于实行无偿使用的问题,我们主要是这么考虑的:现在一些城市都在实行有偿使用,但是有偿使用的结果就带来了经营权的私下交易和转让普遍存在,市场过度炒做,导致使用费畸高,增加了出租车经营者的负担。反过来这笔钱转嫁到了出租车驾驶员的头上,增加一线从业人员的负担,或者提高出租汽车运价来补偿,增加了乘客的负担。在当前的情况下,客观地造成了传统出租汽车无法与新兴业态公平竞争的问题。因为新业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都是没有有偿使用费,一种业态有,一种业态没有,就造成了行业不公平的竞争。
 
  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制和有偿使用这些问题,都是出租汽车长期以来矛盾的焦点和难点。我们在改革意见中提出,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和没有明确经营权期限的城市,当地人民政府要在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政府回购、经济补偿等各项措施,经过充分的认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后,稳妥实施,逐步实现“软着陆”。
 
【新京报记者提问】
 
  我是新京报的记者,向徐亚华司长提问,我们在深化改革指导意见中也提到了关于出租车“份子钱”,我们这次改革中对于“份子钱”这个问题是怎么考虑的?有没有进一步的解读?谢谢!
 
【徐亚华】
 
  “份子钱”是一个通俗说法,准确地说它是劳动定额或者是承包费,现在我们出租汽车行业普遍都是推行承包经营,因为承包经营它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打破大锅饭。“份子钱”各个地方包含的项目不完全一样,但是总的来说包括的项目都比较多,包括驾驶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车辆的折旧和维护、场地的租赁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税金利润,也包括前面讲到的出租汽车的有偿使用费等等。
 
  怎么来减少“份子钱”?社会普遍都比较关心,我们在改革方案里面也提出了一些措施,首先要求各个地方取消有偿使用费,因为这一部分费用都是地方政府收的,这部分费用首先要减掉,这样可以减轻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负担。
 
  对怎么来确定“份子钱”,过去文件里面有规定,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调控的措施。我们在改革意见当中提出来,希望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或者行业协会,由出租汽车的驾驶员和工会组织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份子钱”,并且要根据经营成本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份子钱”项目的构成、测算的方法。同时,我们也鼓励各地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公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我们说出租汽车可以实行市场指导价也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魏东】
 
  我们目前规定网络预约车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也可以市场调节价,网约出租车可以提前预知到本趟次服务的金额是多少,从甲地到乙地通过沟通,他就知道这趟服务需要支付多少金额,乘客对服务价格可以自主地选择,为此可以实行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方式,更好地发挥运输价格在调节市场供需关系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同时,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还是比较大,部分城市出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来考虑,我们也认为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来切实维护行业的稳定,促进新老业态的公平竞争、融合发展。有些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于网约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的,在运力投放实施管控的情况下,价格管理机制也同样需要有相应的配套的管理措施,这就需要给地方政府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政策空间。
 
  综上考虑,我们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一方面规定了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也赋予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政府指导价的方法。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
 
  我是澎湃新闻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如何看待近日上海出台的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措施?谢谢!
 
 
【徐亚华】
 
  这段时间义乌、杭州、北京、上海这些地方陆续推出了出租汽车的改革方案,我们认为这些改革的方案都是在目前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各个城市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的有利探索。而且总体上来说,也符合国家层面将要出台的改革政策。
 
  出租汽车管理作为地方事权,考虑到大中小城市千差万别,我们支持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特点的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我们也会密切关注各个地方出租汽车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并将在《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以后做好宣传和解读的工作,保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的服务。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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