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在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分析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4-07-08 来源:运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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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建立常态管控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经请示杨传堂部长同意,部决定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季度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实现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今天是第一次会议,主要是结合重点运输任务,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部署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刚才江苏、吉林、上海、山东四个省的同志,分别介绍了抓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轨道运营安全的做法,他们抓住企业、人员、车辆关键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科技创安,通过强调部门联动加强日常和应急管理,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徐亚华同志通报了上半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前一阶段开展危险品道路运输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讲的意见我都同意。各地要针对通报的情况和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做好落实整改工作。在下一次例会时,相关单位要报告整改情况,特别是在准入退出方面开展的工作,使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研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部党组和杨传堂部长反复强调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经常专题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坚持一手抓安全、一手保运输,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道路运输服务。部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协作,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平安交通”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 “道路客运安全年”等活动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安全形势稳中趋好,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201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3%和27.7%,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3%和39.1%,全年7个整月、连续107天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
在肯定成绩、坚定信心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仍处在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依然较多。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3起,特别是发生了山西“3.1”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一大批管理干部受到法纪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运输装备安全技术标准较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主动安全技术和被动安全技术都有待于提高,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严重,部分危险品车罐体强度、阀门布置和安装不符合标准,后防护装置强度低;运输市场秩序不规范,无序竞争、恶意竞争、非法营运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车辆、人员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不高,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对营运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管控能力差,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有的企业制度在墙上、落实在嘴上,只看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基础和落实,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安全生产问题重复产生。山西“3.1”岩后隧道事故所涉企业与“8.26”是同一家企业,说明问题整改还不到位,或者根本没有整改,教训十分深刻。三是新领域安全问题凸显。对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客运等新领域出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农村客运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监管存在较多漏洞,监管手段和措施不足。四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一些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的职责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高;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传统、单一,还存在不知管什么,怎么管的现象;安全执法不严格,处罚尺度不一,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道路运输安全、城市客运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我国每年道路客运185.35亿人次,公共电汽车运输771.17亿人次,城市轨道运输109.19亿人次,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服务最直接。我们要按照杨传堂部长提出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力打造‘平安交通’”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交通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