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外循环不通畅,内循环不强劲,高质量发展压力巨大。道路运输普遍服务出行、运送四方,在此背景下,生产生存、转型升级更是困难重重,因此,交通运输部遵循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以人民满意为宗旨,除旧布新,优化环境,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培植沃土。
整顿队伍,斩断黑手。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针对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开展全系统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执法,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
完善程序,规范执法。为了落实《行政处罚法》新要求,及时修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出了更新更严的要求,严禁乱罚款乱处罚。强调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清理处罚,强化监管。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组织开展“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修订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五个规章。对安全风险较小、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违法情形适当降低罚款;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可以通过优化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解决的事项,不再设置罚款;突出处罚与教育并重、教育为先。
约谈平台,保障权益。多次联合约谈多家客货网络经营平台公司,并开展相应查处。要求各平台公司强化公平竞争意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利用资本恶性竞争、无序扩张,不得排除和限制竞争,不得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要尊重市场规则,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不能以虚假宣传诱导驾驶员加入,更不能把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要科学制定平台派单规则,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要规范定价行为,降低抽成比例,主动向社会公布计价规则、抽成比例等事项,切实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
一网通办,省时便民。修订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和配套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指导规范一网通办多项业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业务、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申领业务等。强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和推广跨省通办客户端。
减少审批,激发活力。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改备案。道路货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等实行告知承诺,取消车辆客位数要求,“途经线路”改为备案事项,将站点方案和驾驶员聘用调整为承诺制,等等。
挂一漏万,不一而足。经营环境好不好,运输业户说了算。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责任编辑: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