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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改革成本别让司机“一肩扛”

2016-08-05   来源:京华时报  打印 字号:T|T
  从“网约车”合法化,到两家专车巨头联姻,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一步步触及核心利益。4日,交通运输部又发文通知,要求落实之前出台的相关改革发展意见。并且指出,各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利益各方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改革本质上说就是利益关系的调整,难免会“伤筋动骨”“壮士断腕”,但是伤谁的筋骨、断谁的腕可得搞清楚,不能滥伤无辜。
  就出租车改革来说,由“巡游车”向“网约车”的过渡,背后是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也是竞争对垄断的禁锢冲破。但也要看到,传统的“巡游车”司机并不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很大程度上属于受害一方、利益损失者。如果说改革的红利由全民共享,那么改革的成本没有道理只让司机扛。监管部门请各地出台改革细则,这个“细”,关键在于平衡他们的得与失。
  稍微了解出租车发展历史的人都知道,该行业的垄断并不来源于司机个体,而是政府与公司的责任。比如,有的地方至今仍保留牌照制度,也即行业准入门槛。有的出租车公司倚仗强势地位,不断抬高“份子钱”盘剥司机。今天,不少司机的运营权是花费重金“买”到手的,这笔成本属于击鼓传花的历史旧账,不能简单抛给司机本人,这不公平也违背信赖保护原则。
  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指的是政府说话要算话。比如出租车的经营资质,有的地方卖出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现在“网约车”合法了,便轻易终结原有的行业规则,恐怕会给人失信的感觉,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毕竟,当初的“资质购买”,大家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这份信任不能因为技术进步而冲淡。更何况,不少司机刚刚尝到甜头,他们的情绪必须受到尊重与照顾。
  这种尊重与照顾应当全面考虑、稳妥施策。假若单纯理解成“维稳”,那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堵得了一时、堵不了长久。尽管市场有市场的规律,政府在行业政策的疏导上仍然大有可为。比如制定“巡游车”向“网约车”身份转变的具体办法,给一些力所能及的税收与信贷优惠。同时,在处理原有公司、车辆与司机的劳资纠纷上,政府应把“屁股”坐稳了,尽力维护弱势一方,多反映底层的呼声。
  手机一按,滴滴一响,方便了都市出行一族。可谁承想,这一声响,对一些人来讲是黄金万两,对另一些人来讲却有一些悲凉,为政者决不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懂得这种利益的分化、心态的失衡,才能懂得市场经济的残酷另一面,才能懂得“治理能力现代化”七个字的知易行难。各级治理者当以此为契机,细化、细化、再细化,最大限度避免苦乐不均,真正促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的结构优化、均衡化。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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