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道路客运发展趋势分析
2015-12-16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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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互联网 ”已经成为社会最为关切的热门话题。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 ”的发展,于2015年7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道路旅客运输业作为交通运输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将面临如何适应“互联网+”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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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新常态下的供需分析
国家宏观经济进入经济增速换挡期、产业结构调整期和转型升级攻坚期三期叠加阶段,交通运输业已经进入各种运输方式融合交汇、统筹发展的新阶段。“民航平民化、高铁网络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私家车普及化”的发展态势,将逐步压缩道路客运“长、中、短”途的发展空间,道路客运业高速发展的态势也难再现。2013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道路客运企业完成的客运量、客运营收和客运利润三项指标呈持续下降趋势,这种道路客运“新常态”已经呈现。
供给分析。从道路客运发展历史来看,道路客运相关运输服务产品供给的是大多数旅客,并以政府宏观调控、企业主动参与为主要供给模式。不管是计划经济年代汽车运输为短缺产品,还是实行市场经济政策以来道路客运经历过快速发展时期,在当前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下,仍然以该种模式为主要供给模式。近年来,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需求的重大变化,政府主管部门已着手逐步调整相关行业管理政策,同时客运企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寻求各种途径,主动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需求分析。早期社会大众选择道路客运出行的需求较为简单,基本能够满足“走得了”就行,而且往往一个县城就只有一个汽车客运站。乘客所能拥有的权利,仅仅是通过自己的出行计划来决定购买哪趟车次,而对于相关运输服务供应商的企业信息、车辆信息、文化品牌、行径路线等基本没有自主选择权。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早期供需双方关系的建立,更多是因为供给方具有政府行政审批的提供合法运输服务的身份,而乘客作为需求方不具备其他更多选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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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道路客运发展趋势
《指导意见》重点行动中明确指出,要推动“互联网 ”便捷交通。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提出要大力建设“四个交通”,即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综合交通排在首位,其为核心;智慧交通排在次位,其为关键。“互联网 ”道路客运的健康稳定发展,既是建设综合交通的基本要求,又是建设智慧交通的根本途径。
信息对称,满足出行需求。没有传统的企业,只有传统的思维,传统思维只有一条,就是捍卫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既得利益。互联网技术降低了社会信息共享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于道路客运行业而言,通过利用“互联网 ”,主要是实现供需关系相关信息数据的逐步对称、透明、精确。
供需信息数据匹配逐步趋于对称。随着“互联网 ”的发展,针对客运企业和社会大众而言,供给信息数据发布主体将由客运企业转换为广大乘客;供给信息数据发布渠道将由官方媒体转换为社会化媒体;供给信息数据传递方式将由传统媒介转换为移动互联网;供给信息数据发布平台将由传统手段转换为移动终端设备;供给信息数据发布内容将由单一内容传达转换为自由意志表达;供给信息数据传播速度将由月、天为单位转换为分、秒为单位;供给信息数据传递逻辑将由垂直关系转换为水平关系。如由同一区域一定数量的乘客发布同一出行需求信息(某一时间范围内从甲地到乙地),这就促使客运企业主动通过运输资源调配来满足这些信息,不再是由客运企业简单在汽车客运站发布运输供给信息,而是可以由乘客的需求信息来决定供给。这种订单式、零库存的生产模式将是信息化发展的更高水平的真实体现,其既能满足社会出行需求,又可减少运输车辆的低效运行。又如所有乘客都希望能够在离家最近的地方上下车,这也可以理解为我们道路客运行业多年来一直想解决的最后一公里需求。那我们是否可以探索在确保安全乘车的前提下,根据需求提供更多更丰富的运输服务产品?还有我们是否可以通过鼓励乘客提前预定车票而进行车票打折销售,满足乘客提前消费享有折扣的心理需求?
供需信息数据逐步趋于透明。供需信息数据不透明,在道路客运行业来说显得尤其突出。对于一个普通产品,一般我们要求标注生产主体、规格、标准、日期、原材料等相关基本信息数据。而在我们道路客运行业,还提供不了运输服务的详细信息数据,包括所属运输公司、车辆品牌、型号、车龄、座位数等。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具体信息的发布会触碰到传统行业部分利益。例如,现有汽车客运站对班次调整、客票销售等拥有较大自主权,假想如果客票大部分都是由广大乘客通过网络平台根据消费习惯和用户评价来自主选择,这样就会使得行业原有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其实,综合运输体系里的其他运输方式已在发生变化。如我们比较容易了解到即将乘坐的航班所属航空公司、客机型号、机龄、准点率等信息,其实这些信息早期我们也是很难看到的。当然,乘坐飞机的需求属于较高端,相对而言道路客运的需求属于较低端,但将会逐步提高。如果“互联网 ”道路客运网络售票平台能够将车辆所属运输公司、车辆品牌、型号、车龄甚至驾驶员等信息数据公布,并建立乘客消费综合评价体系,将会对改进客运行业服务水平,提高客运行业的竞争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现有的道路客运网络售票平台,能够提供的信息数据还仅仅只有车站信息和时刻表,而乘客还是无法主动选择提供运输服务的主体。另外,因为道路客运行业属于行政许可范围,部分道路客运企业已经拥有一些较好的运输资源,包括经营范围、线路资源等,随着供需信息数据逐步趋于透明,需求信息与供给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将会逐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