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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对外交流发展的大动脉

2014-12-08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成就斐然
 
  自1991年中国政府签订首个中外汽车运输协定以来,我国国际道路运输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进入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历史时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客货运量稳定增长,管理服务持续提升,部门协同更加顺畅。国际道路运输已成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发展双边多边关系和增进友好往来的重要桥梁纽带,在拓展和深化我国对外开放、推动边贸和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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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运输网络拓展优化。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与毗邻11个国家的70对边境口岸开通了287条客货运输线路,其中客运线路136条、货运线路151条,线路总长度近4万公里,基本建成了以重点城市为中心、边境口岸为节点、覆盖沿边地区并向周边国家辐射的国际道路运输网络。新疆自治区累计开通国际道路运输线路107条,线路数量、里程长度均居全国第一位。
  运输结构日趋合理。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从无到有,规模实力不断壮大,运输企业已近1400户,营运车辆超过2.8万辆,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趋于合理,运输效率得到提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加快了“走出去”步伐。在跨境运输领域,陆路口岸运输与陆海联运、“渝新欧”和“郑新欧”铁路运输等多式联运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客货运量平稳增长。自2006年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统计制度以来,7年累计出入境车辆1322万辆次,年均增长8%,完成客运量6177万人、周转量28.6亿人公里,年均分别增长3%和8%;完成货运量1.88亿吨、周转量121亿吨公里,年均分别增长22%和23%。年过客量、过货量已稳定在600万人次和3000万吨以上的水平。同时,国际道路运输在畅通口岸应急通道、保障救援和应急撤侨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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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政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我国已与周边国家签订了44个双边、多边汽车运输条约,奠定了国际道路运输发展的基础。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明确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地位。部先后出台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识别标志标准规范》等行业法规和标准,进一步推动国际道路运输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各省区也结合实际,积极出台法规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创新支持措施。新疆自治区政府规定,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全部进驻口岸联检厅履行监管职责,与“一关两检”实行一站式服务,保证了口岸运管机构在一线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广西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对进出东兴、友谊关口岸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通行费,对运输车辆给予实际燃油费50%的补助,有力促进了国际道路运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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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积极拓展双边、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合作,我国与15个国家开展了双边道路运输合作,先后建立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运输分委会、中哈交通合作分委会等12个双边汽车运输事务级会谈机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合作等多边汽车运输合作机制。各沿边省份交通运输部门和口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相关国家边境地区建立了定期会晤、会商和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及时协调解决双边道路运输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口岸办、外交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总参谋部等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沟通,在签证办理、线路开通、车辆通关等环节加强合作,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形成了共同发展国际道路运输的合力。交通运输部与质监总局通过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合作备忘录》,形成了高效畅通、良性互动的协同机制,大大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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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得到加强
  努力争取编制部门支持,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各边境省区均设立了省级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全国已有40个边境口岸运管机构进入查验现场,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新疆自治区设立了16个处级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并纳入公务员管理;广西自治区对友谊关、东兴2个口岸机构上收省交通运输厅直管;吉林省在所有与俄罗斯、朝鲜相关的陆路开放口岸派驻了运管人员并进入口岸一线履行职责;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一次性为口岸运管机构增编35个。创新运输组织和运营管理,大力实施国际道路运输服务示范工程,支持建立鲜活农产品进出口绿色通道,保障口岸出入境旅客、重点物资便捷通关,提高运输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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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动边境地区
  开放开发能力明显提升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交流合作领域的持续扩大,国际道路运输带动口岸边贸和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2006年以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大口岸公路和国际运输站场建设力度,集中新建、改建通往边境口岸公路2588公里,国际道路运输通达深度和通过能力显著提高。沿边各省份建成了一批区域布局合理、集疏运功能完备、管理手段先进的现代化国际运输站场设施,部对相关重点项目给予了支持。国际道路运输的发展,巩固和发展了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快了沿边省份对外开放大格局形成,促进了区域人文交流和经贸合作,也活跃了边境贸易,富裕了一方经济,维护了边疆稳定,起到了富边、扶边、稳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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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经验弥足珍贵
  我国国际道路运输改革发展的长期实践,创造和积累了宝贵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做到了“五个坚持”。
  坚持与国家开放总体战略紧密结合。把国际道路运输作为国家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布局和“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从保证国家经济安全、能源安全、国防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快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步伐,不断延伸广度、挖掘深度、提升水平,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促进国际道路运输更好更快发展。
  坚持以法规政策建设为基础保障。从签订中外汽车运输协定、制定出台《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部令、实施相关标准多个层面,从部委、边境省份、口岸城市多个维度,不断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为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坚持纳入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把国际道路运输作为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有机融入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在规划上互相统筹,在标准上互相衔接,在管理上互相借鉴,在服务上互相促进,带动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水平、管理能力、服务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部门协同促进运输便利化。口岸各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国际道路运输便利通关问题。实践证明,有关各方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切实提高运输便利化水平,是实现国际道路运输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重要前提。
  坚持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各边境地区人民政府把国际道路运输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制定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开拓国际道路运输市场,有效促进了边境地区中外双方人员往来、人文交流和经贸合作,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拉动力。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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