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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石油沥青是危险货物吗

2016-10-20   来源:简廷  打印 字号:T|T
问:
  我市在开展危货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有一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从事道路石油沥青运输。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经查阅《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道路石油沥青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请问,道路石油沥青属于危险货物吗?若属于应属于哪一类?
 
  宁夏固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简廷虎
答: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根据该标准,UN1999液态焦油(包括筑路沥青和路油,沥青和稀释沥青)属于三类危险货物。若其化学或物理性质在试验时不符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任何类别或项别的定义标准,则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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