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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出租车网约车新旧业态的矛盾

2016-08-12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曾嘉认为,政策出台前,新老业态发生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由于网约车在准入标准、价格机制、车辆安全、报废管理、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网络平台公司为了抢占市场,通过持续巨额的补贴抢占市场,在事实上造成两者不公平竞争,加上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还存在不少深层次矛盾,导致各地不稳定事件频发。《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明确了许可条件:一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取得运营资质,承担承运人责任,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违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二是提供出租车服务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三是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具有合法的运营资质。
  从长远来看,解决双方的冲突对立,还是需要尽快通过深化传统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发展,实现两种业态良性竞争、协调发展。第一,加快传统出租车改革,通过采取运营规模动态调控、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利益分配机制改革,运价机制调整等举措,给传统出租车松绑减负,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实现传统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第二,对新业态而言,通过设定业务边界,细分市场,提供高品质服务,实现差异化经营,逐步深入融合发展。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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