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流企业安全管理,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及物流渠道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自10月5日起,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对全县物流企业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
联合检查组围绕"二个100%"(一线从业人员要100%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一线从业人员100%熟知安全查验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否安装监控设备、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及相关制度是否张贴等开展了详细检查,并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收件员开展安全教育,要求物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物流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检查组要求各物流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检查制度,切实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实名制制度和开包检查制度;认真核对登记托运人及托运货运的品名、数量等真实信息。同时,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张贴禁运物品、违禁物品和限运货物。
此次检查行动共检查了全县15家物流企业,检查发现,共有3家企业未在运管部门进行备案,对其中2家下达了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要求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履行备案手续;1家物流由于经营范围不符,已责令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随后到我局备案。截止目前未备案2家企业已经备案,15家物流企业备案已达14家。
通过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全县物流企业的经营环境,提高了广大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规范了物流企业的市场秩序,为物流运输的安全提供了切实有力的保障,构筑了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