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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约车新政如何落地?新旧业态如何融合发展?

2016-08-25   来源:信息产业网  打印 字号:T|T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吕廷杰
  在传统的出租车行业,有一个痛点在传统的行业环境中解决不了,例如理论上出租车是可以议价的,刮风下雨、上下班高峰打不到车,四五个人堵在一个路口,来了一辆车大家抢,出租车司机说你们几个出价,谁出价高我就拉谁,但是这就带来了问题:乘客议价的同时就会堵塞道路。所以在全世界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所有的出租车一定是政府统一定价的,每公里多少钱、起步价多少,出租车司机不干了,说我能多挣钱你凭什么这样限制,那政府就说了,我发许可证有准入制度,不让那么多人抢这蛋糕就可以了,这就是许可证制度,出租车行业整个发展的过程是这么来的。所以Uber出现的时候,加州政府就把它起诉到法院,说这行业是有许可证的。当时美国的加州法院判政府败诉,有两个基本的原则,美国金门大桥一个人开车过桥要缴费15美元,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坐在车上那就免费了;美国单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最内侧的路一个人开车上去是要罚款的。所以法院就根据这两个规定,说现在没有新的法规来判断对错,但是Uber符合原来社会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则。
  对于Uber、滴滴打车这种出行新业态的出现,我总结了两点。传统的产业有痛点,但在网络空间用新的信息技术就把这个痛点解决了。用户可以自由约车,每一个司机都能知道客户在哪儿,然后两个人是一个方向还可以拼车,这些东西没有在实体空间中解决,但在网络空间解决了。也就是说,新的互联网用平台经济的方式,在进行一种创新,这个创新是提升了或者说解决了传统产业的某些痛点,如果是这样话,法律法规应该是支持而不是限制它。
  当年在汽车研究发明出来了以后,马车夫在马路上就抗议堵着道路,最后英国政府为了防止社会的动乱,所以就立了一个奇怪的法规:英国运营的汽车时速不能超过马车.最后导致英国把汽车产业的老大地位拱手让给了德国人。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跟趋势作对。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领域主席 刘越
  融合创新无论对于互联网企业还是对于传统行业而言,都必然成为新生增长点。由于互联网和传统行业在业务形态组织架构理念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种融合不仅是物理变化更带来化学变化。
  从国外的例子可以看到,由于互联网技术在交通运输服务领域中使用了分享信息和利用数据的能力,从而引发了服务方式跟组织形式的变革,对原来基于牌照特许经营的出租车行业产生了比较大的冲突,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中国发布的对网约车的意见和交通部印发的暂行办法,总的来说是对网约车合法地位的肯定,这得到了社会的一致认可。新规把管理层下放到地方,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应该来说对网约车的发展,对业态的发展是有利的。
  从各国的管理政策来看,基本上都是主要围绕准入环节,其次是乘客的安全。对于市场竞争必要的权益保护,用户信息的获取,通过网约车来改善交通服务,以及配合执法部门对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这些方面各国都在进一步探索,在税收的要求、经济性等方面也在进一步的研究,目前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定论。
  从各国的情况,结合国家“互联网 ”、“十三五”的规划,我提几个原则性的建议。
  第一,坚持改革和创新并举,推动新业态发展。这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当中明确提出来的,鼓励新旧业态的融合发展,鼓励传统出租车向网约车过渡。
  第二,从监管部门角度来讲,要有底线思维和动态思维。因为网约车在发展,对于用户权益和安全的要求,这个底线不能放松。同时要留下空间,支持有序推进规范管理和标准完善。
  第三,适应于新的业态发展,建立政府统筹,多方参与的设计体系。让政府、平台企业、用户、第三方的机构,各方面的人士都可以参与到治理当中,为整个治理体系的完善献计献策。当然,在这过程当中有必要对经济责任进行明确。
  第四,建议加强监测统计和系统研究。网约车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比如刷单、会不会带来新的交通拥堵等,这些有待于加强系统研究。同时,对于网约车的从业机构和司机也应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全社会的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使得网约车能够成为中国“互联网 ”新业态创新的一个典范。
  人民邮电报主编、中国信息产业网总裁 王保平
  网约车是分享经济的应用典型,它盘活闲置的用车资源,提供了一些就业空间,而且更重要的是解决了我们打车难的问题。所以说这一种发展方向、这一种新生事物,代表了未来的方向,从各方面都应该是鼓励的。
  在分享经济里面,一个核心就是平台,平台有两个方面:一是平台能很好地运营首先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如果没有这几年3G、4G发展,智能的手机发展,现在想用网约车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传统的通信业也为这一平台的经济发展,作出很重要的贡献。二是平台的运营者既然搭建起来这个平台,有这么多的用户都是通过这平台来入网,那么平台的运营者一定要负起这责任,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平台的运营者还是要负首要的责任,这一点当中我觉得恐怕把责任推给政府也是不可能的。
  对于新政的出台,我觉得表明现在政府的管理者还是很开明、很明智的,能出台这样一个新政也就是看到了新经济的发展,是一种顺应的而不是遏制的态度。作为政府肯定要权衡新政出台对传统的从业者和新运营者之间的矛盾,政府很明智站在了趋势的角度,站在了长远发展的角度来使它合法化,这对未来整个新经济的发展都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推动。
  这其实也考验政府的智慧,我觉得在新政整个大方向原则肯定的同时,下一步在各地的细化层面,也不一定一下子就那么细、那么刚性。因为一个新生事物,不可能很明智地说条条框框都规定出来,借用电影《让子弹飞》的话说,就是在飞的过程中让大家的理念观念转变,让各地运营中出现一些好的模式变成一种共同的东西,让这新生事物有一个运行期。
  另外在管理上,我们有时候说是滴滴公司管上千万个司机管不过来,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越来越透明,这种无形的第三方力量来管,这也是我们未来对这一种分享经济,对我们互联网 确实管理的一种思路。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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