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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租车报废年限降至6年

2015-04-13   来源:交通新闻网  打印 字号:T|T
  自5月1日起,北京市更新或新增的汽油出租汽车执行6年强制报废标准。据了解,目前北京出租汽车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北京市出租汽车报废年限的通告》,明确鼓励老旧出租车提前报废。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2015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使用年限不高于7年的出租汽车提前报废的,每辆车补贴1万元。鼓励在用出租车更新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型。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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