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运输管理局组织开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5-01-21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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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此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期,乌海市运输管理局印刷了10000余份的宣传材料,组织各单位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向过往车辆、行人、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发放和宣传,同时还要求各出租公司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学习,确保每位驾驶员熟知新《规定》内容,力争做到行业内外全覆盖。
新《规定》实施后,乌海市运输管理局将加强出租车运行监管,定期、不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对出租车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出租汽车行业以文明、有序的新现象迎“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