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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四清理一监管”

2013-05-23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为全面贯彻全省纠风工作意见,落实省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突出问题实行“四清理一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和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以充分满足群众学习驾驶技术与考试的需要、规范培训行为与考试行为为目标,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部门的执行力,提高群众对“驾培”工作的满意度。

  此次治理工作着重纠正和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违规行为、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违规行为、驾驶员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教练员违规行为等四个方面违规行为。

  “四清理”,即清理驾培机构经营资质,严格按照开业条件和部省相关规定,重点对辖区内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设施设备和教练员进行核查,对达不到相应资质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收回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清理教练员资格,要严格对驾培机构聘用的教练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依法吊销其《教练员证》;对未取得《教练员证》、在驾校挂名顶名的,要责令驾培机构予以清退,并依照规定进行处罚;清理教练车辆,严格审查教练车车辆技术状况,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收回道路运输证件,终止运行;严格依据驾校培训场地面积、在岗教练员数量,重新核定其教练车数量,对超出规定数量的教练车,要收回其道路运输证件,提请公安交管部门注销其教练车牌;清理驾驶员培训报名点和培训点,按照“一校一址”原则,对主校址以外的报名点和培训点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在主校址外设置培训点,因历史原因已设置的校外培训点,必须达到三级驾校教练场地面积与功能设施要求,否则,坚决予以取缔。

  “一监管”,即监管驾培机构经营行为,按照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对驾培机构教学培训过程和收费行为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擅自偷减教学内容和学时、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教练员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对驾培机构,要将其违规经营行为计入其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教练员,要将违规行为记入其诚信考核档案,责令其待岗学习,问题严重的,要将其列入“黑名单”,责令驾培机构予以清退。

  “四清理一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自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截至目前,已清理取缔20个违规报名点和培训点,对一家严重违规的驾校给予了停业整顿的处理。

  下一步,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帐,跟踪问题整改,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反映驾培行业乱收费情况,组织明查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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