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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排布置2014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

2014-01-1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强化包车客运信息监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包车客运安全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一是未取得包车客运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从事包车经营业务。二是除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或紧急情况外,从事包车客运经营业务的车辆一端必须是车籍所在地。同时鼓励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车辆通过客运站回程配客。

  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配置与更新,并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要督促客运企业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加强教育,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运营资格。
  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的运输安全管理。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针对恶劣天气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运输安全。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二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运输线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发车前安全提醒制度。三是在低温多雪天气下,要督促运输企业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防寒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活动。
  (七)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全面了解行业动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为旅客安心服务、倾注真情、奉献爱心,让道路运输发展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改善客运站候车服务。春运前,要对汽车客运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和维护,完善各种服务设施,拓展服务范围。春节期间,组织与铁路枢纽衔接的二级以上客运站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要督促客运站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积极推进网络售票、电话订票、客运站联网售票、手机售票等方式,为旅客购票提供多种选择。
  让旅客出行更加便捷。要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民航的接驳换乘,提高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集疏运能力,提升旅客换乘方便性和快捷性。要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力保障措施,提升出租汽车集疏运能力。
  特殊关注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根据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积极开通农民工包车,积极在客运站开辟农民工购票和换乘绿色通道,并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团体票预订、上门售票、流动售票等特色票服务。
  履行政府职责,规范和加强运输市场监管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集中部署的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春运工作安排,迅速对道路运输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改,切实整改公路执法中存在的不科学、不规范、不便民等问题。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和人员培训。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为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对于超载车辆必须卸载转运,卸载转运的费用全部由超载车辆的经营者承担;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三是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工作。加强运价政策宣传,要督促客运站公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范围或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坚决杜绝违法涨价现象发生,同时要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免票和半票政策。五是要公布春运投诉电话,充分发挥好96566、96500运政服务热线作用,及时了解和调查处理旅客反映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诉求和咨询渠道畅通。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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