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出行更有获得感
2016-04-2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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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出租汽车改革专题记者会选录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杨传堂表示,希望通过进一步的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规范网约车的管理,同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多样的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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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旨:鼓励创新 趋利避害 规范发展
杨传堂部长介绍,这次改革的导向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出租汽车经历了快速发展,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这些都应该予以充分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有的城市打车难、行业服务的质量不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同时行业不稳定的问题有时也较为突出,这些都迫切地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二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这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规范其发展。
此次全面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以“互联网 ”行动计划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改革原则,围绕这个原则来研究和制定了有关的具体内容。同时,还以增量带动存量改革、细分市场提升运输服务的思路,特别是要通过“出租汽车 互联网”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的改进提升服务,实现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 出租汽车”来构建多样化的、差异性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推动新老业态的分类管理、错位服务,逐步融合发展。
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当中,对于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来说,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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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出台:统筹全局 克服困难 加快推进
杨传堂部长表示,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对这些意见逐一分析,认真研究和吸纳,又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对相关政策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的年限,劳动合同的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交通运输部采取了积极稳慎的态度进行反复研究和合法性论证,在文件起草、修改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杨传堂部长认为,坚持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自身是没有任何利益的,也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兼顾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并为今后的改革发展留下空间。坚持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充分考虑到地区的差异,给予地方充分的政策空间和自主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
出租车行业管理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多么大的问题,但是这项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的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之阻,亦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改革难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
第一难,在于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主要是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群体的诉求是复杂的、多元的,改到深处就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这就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做好各方的平衡,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在有的城市、有的时节、有的司机,大家对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这也是客观存在的。当前,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这并非设置障碍,主要的目的还是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此外,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第三难,在于如何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还需要统筹解决打车难和出行难的问题,要促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提升城市的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使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要。
当前,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和促进传统行业健康发展都十分紧迫。不管有多大困难,交通运输部都要坚定地推动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