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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接驳运输 保证客运安全

2013-02-19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换人换车”和“换人不换车”两种接驳运输方式,前者安全责任主体多并存在经济结算的关系,不如后者责任主体单一又无经济结算的麻烦。在客运体制松散和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的现实情况下,可能“换人不换车”的接驳运输启动起来快一点,今后发展到有了跨区域、大网络的龙头客运企业,或者区域间和企业间接驳运输走上正轨,接驳运输食宿站体系基本完善,“换人也换车”的接驳运输会发展得更好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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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造条件落实接驳运输

  客运安全是道路客运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能让接驳运输安全、高效地“接”起来,真正落实到企业和管理部门,首要的是运输企业和运管机构统一思想,关键在于树立“安全第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严劳动”的理念。“安全第一,尊重规律”,就是把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建立在符合客运规律并可以操作的基础之上。“以人为本,尊严劳动”,就是要在落实安全措施时,尽可能减少旅客不便和为驾驶员提供有尊严的劳动条件。我认为,一个企业在生产组织上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就体现在是否尊重运输规律、尊重高风险职业,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尽心为驾驶员提供有尊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保障。可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道路客运在这方面是倒退和远远落后了,因此也受到了违背规律、粗放经营的报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教训,这是值得各级领导和企业反思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一定要创造接驳运输的必要条件,目标一致,同心同德,形成合力。

  一是交通运输部要会同公安部根据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制定指导推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的规范性文件,并提供配套的操作规范,明确交通、公安监督指导和企业实施的目标、要求、责任、任务、流程,以及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和处罚规定等,为全国开展接驳运输提供依据。

  二是要有配套的接驳运输食宿站服务设施体系,制定接驳运输食宿站的功能和设施条件标准。凡是既有或改造达到司机食宿、旅客换乘、车辆停放、交班监督条件的单位,如高速公路服务区、停止收费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社会旅馆、饭店等,均可通过验收取得由运管机构核发的接驳运输食宿站牌子,并逐一汇总建立目录数据库向社会和全行业公布。由运输企业或企业联盟与目录内合格的接驳运输食宿站签订委托服务合同,除保证司机食宿休息外,最重要的是食宿站的交接班监督员要承担对交接班司机安全教育和行车日志的证明签章工作。在这方面,日本的接驳运输组织方式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日本卡车协会根据国土交通省法规有关推行营运驾驶员发车和途中实行安全点呼制度的要求,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在全国建有30多个“司机之家”,为卡车司机提供餐饮休闲、钟点房间、盥洗淋浴等优惠服务外,每个司机之家都驻有由卡车协会培训、政府发证的安全点呼员。安全点呼员熟悉运输法规、营运调度、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值班安全点呼员对每一个到司机之家的驾驶员做观察询问和安全教育,在行车日志上签章和录入信息后,司机才能开车上路;第二天发车,车队安全点呼员依据前日行车日志和行车记录仪数据,点评司机安全状况,交代在那个司机之家休息和什么时间实行途中点呼。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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