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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用包车接送职工是否属于按班车模式经营

2015-01-21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问:
  我省一家包车客运企业,手续齐全,与某煤矿签订长期的包车合同,接送该煤矿职工上下班,运行起始点和运行路线固定。当地运政执法人员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营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包车客运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暂扣了该包车客运企业的车辆营运手续。请问该包车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算是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经营吗?
 
  佚名
答: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来信中反映的情形符合包车客运的形式要件,属于典型的包车运输,不属于按班车模式运营。包车客运应该执行其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和凭包车标志牌运行的规定。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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