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回来!登录免费注册

中道协国际道路运输行业自律公约

2014-11-06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打印 字号:T|T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建立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推动企业诚信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业自律的要求,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  国际道路运输包括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及国际道路运输相关服务业务,从事中国与相关国家间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从业者,应遵守本自律公约。
  第三条  以"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为本,共谋发展。"为基本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公众社会,发展交通运输为己任。
  第四条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国际道路运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工委)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在行业内组织实施本自律公约。
  第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业户和全体从业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本公约。协会国际工委的委员单位应带头模范执行本公约。
  第二章  行业经营
  第六条  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国与相关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七条  安全经营。企业应以安全运营为原则,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安保机制,采取安全措施,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抵制超载超限,饮酒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第八条  诚信经营。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以持久、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纳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维护自身信誉和形象。
  第九条  创新经营。通过制度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采用创新技术及设备,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努力推进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第十条  文明经营。加强基础建设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设,规范经营行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通过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一条  平等竞争。提倡以优取胜,反对以不正当手段争夺经营业务。在竞争中发生争执,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通过协会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章  行业服务
  第十二条  坚持服务为本。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生存发展之本,各岗位人员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同时,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提供有特色、定制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第十三条  提倡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秩序,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技术革新、信息共享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建立中国道路运输企业在国际道路运输领域的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  提倡相互尊重。尊重外国同行,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格尊严的前提下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相关国家的风俗习惯,与外国同行开展平等的竞争、合作。
  第四章  公约管理
  第十五条  国际工委委员单位有义务向协会通报行业相关信息和情况,通过协会交流经验,信息共享,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  鼓励协会会员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反本公约规定的经营行为,可向协会及时反映情况。
  第十七条  在执行本自律公约的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可提请国际工委主任办公会讨论解决。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自律公约规定的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将在行业内相关媒体通告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如本自律公约有不完善之处,可向协会或国际工委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公约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行规行约范本框架内由国际工委起草,经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自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毕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