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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7-07-03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打印 字号:T|T

中道运协发〔2017〕25号

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企业、道路运输企业:

  为促进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工作的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精神,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规范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我会于2016年5月向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正式提交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申请,经审核、汇报、答辩,于2016年9月获得商务部和国资委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资质(商信用字〔2016〕2号)。

  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是我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我会组织成立信用评价中心,并委托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下属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是我会指定唯一一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其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借用我会名义开展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我会为商务部、国资委正式授权开展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主体单位,下属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资质。

  我会定于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会及各省市道路运输协会会员,独立法人主体;

  (二)申报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并具有2年以上稳定经营记录;

  (三)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二、评审程序

  (一)申请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请填写《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有关表格可通过我会网站进行下载)。我会直接会员企业,按通知要求将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各地方道路运输协会会员(我会联系会员企业)由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集中组织申报。

  (二)审核通过后,我会通知申报企业缴费。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评审费至我会账户。具体评审费用标准请咨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三)企业缴费后,登录http://12312.bcpcn.com/login.html,进入信用等级评价在线填报系统。按填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申报书。

  (四)企业按照申报书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

  (五)我会将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和行业信用评价专家对申报企业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工作。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日期前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业务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亚琦

  电话:010-58731836 传真:010-58731837转803

  电子邮箱:gjhzb@crt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二)填写申报书的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艳虹

  电话:010-67800274

  电子邮箱:zhaoyanhong@ec.com.cn

 

附件: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17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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