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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集中销毁44辆非法营运车辆

2022-04-06   来源: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打印 字号:T|T

  为有力维护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稳定、健康、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环境,3月17日上午,榆林市交通运输局举行第七批集中销毁非法营运车辆活动,对42辆非法营运小客车和2辆油罐车依法予以集中销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主要领导,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有关领导、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全体人员、有关道路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客运经营者代表、省市有关新闻媒体共7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领导出席了活动。

  活动现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就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服务品质、集中销毁非法营运车辆做了具体安排部署,靖边县交通运输局、两家客运企业代表做了专题发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欣强调:一是要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汇报当地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固定办公场所、落实停车场地,健全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近期,要再组织开展一次突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巩固整治成果。二是要持续开展集中销毁工作。从源头上斩断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的载体,加大违法行为的经济成本,有力震慑各类参与非法营运人员,不再从事非法营运。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学习借鉴、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强大震慑力,净化客运市场环境。三是要提高道路客运服务水平。在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集中开展营运秩序整治,严厉查处班线客车、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服务。继续开展驾驶员继续教育和轮训工作,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坚决清理行业“害群之马”,不断提高道路客运服务水平,全力做好省十七运会交通运输保障和服务工作。

  近年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榆林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认真讨论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对尚未处理的牌、证不全、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有效手续、车辆技术状况差、不少车辆已接近或达到报废标准、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违法车辆,采取自愿申请、引导报废、集中销毁的政策,从2015年至今已开展了七批次集中销毁活动,累计对265辆非法营运车辆实施了集中销毁,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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