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回来!登录免费注册
首页 > 行业资讯 > 正文

西藏拉萨市推行公司化经营模式 调整出租汽车运价

2015-07-29   来源:交通运输部  打印 字号:T|T
  拉萨市作为全国“六城同创”城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和西藏自治区首府,是展示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新面貌的重要窗口。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品味、树立国际旅游都市良好形象,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拉萨出租汽车行业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这是拉萨继2010年个体中巴退市改革后交通运输领域又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改革举措。改革一年多以来,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水平有效提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乘客满意度逐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宝贵的经验。
  一、拉萨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历程
  伴随着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圆满召开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深入,西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拉萨出租汽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到规范运营、优质服务不断发展壮大。拉萨出租汽车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4年出租汽车经营开始实行审批制度,采取挂灯经营模式;1995年开始逐步向正规化发展方向转型;1998年出租汽车数量发展至1160辆,形成较为稳定的规模,持续到2014年年初;2013年年底拉萨出租汽车行业实施了行业改制、运价调整,出台管理办法等重大改革举措。目前,拉萨市出租汽车保有量为1360辆,由两家国有公司进行管理,车型为中华、现代和大众三种类型。
  二、改革前存在的问题
  改革前,拉萨共有7家民营出租汽车公司,拥有1160辆出租汽车,其中95%以上实行挂靠经营。挂靠经营、个体经营使车辆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管理松散,产生了诸多弊端:一是经营秩序混乱。出租汽车公司(挂靠公司)形同虚设,只收钱、不管理,只收费、不服务,挂而不靠、靠而不管,只追求利润和利益最大化,缺乏严格管理和规范服务意识。二是影响社会稳定。一旦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或者政府为缓解运力短缺新增投放运力,立即会引起出租车经营者、从业人员聚众上访、请愿,甚至停运罢运、聚集闹事等群体性事件。三是服务质量低劣。出租车拼客、拒载、甩客、挑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行为十分普遍,截头猛拐、肆意鸣笛、随意闯红灯、乱停乱靠等现象十分突出。四是承包合同不规范。出租汽车层层转包问题严重,驾驶员经营压力过重,不满情绪日益增长,完成承包产值与谋取最大利益变成唯一要务,无法实施对驾驶员有效管理和奖罚,规范经营、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不到发挥,并引发行业的恶性竞争。五是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在改革前的三年中,由出租汽车引发的死亡交通事故就达88起,超过其他社会车辆事故总和,出租车每年的事故理赔超过保险费用。这些问题不仅使公众安全、舒适、便捷出行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成为了发展城市交通的绊脚石,严重损害了拉萨作为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做法及成效
  (一)推行公司化经营模式。
  依据《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拉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重点是推行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依法全面取缔挂靠经营。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搭班子建队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公车公营改革的组织领导,拉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行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摸底调研组、宣传工作组、情报研判组、群众工作组、社会面管控组、应急处置组、资金筹措组、公司组建组、监督检查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地级领导担任组长,抽调人员,成立专班,集中办公,同步推进补偿方案制定、公司筹备组建、社会风险评估、情报搜集研判、正面舆论宣传、应急处突准备、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2.摸情况定对策,科学合理制定政策。为顺利推进改革,在全面掌握行业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制定了《拉萨市出租汽车行业治理工作方案》,配套形成补偿方案、国有出租汽车公司组建方案、从业人员安置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宣传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9个子方案。同时,完善配套政策,起草出台了《拉萨市出租汽车行业治理出租汽车所有人和顶灯持有者补偿安置办法》、《拉萨市出租汽车行业治理公司补偿安置办法》,配套形成10个协议合同。
  为科学合理制定方案,在摸底调查阶段采取了“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变上访为下访” 的工作方法;为稳定从业人员思想情绪,在方案公布实施阶段采取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方法;为防止从业人员串联闹事,在宣传动员阶段采取了“可防可控”、“宜散不宜聚”的防控措施;为顺利组建新公司,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特殊措施和办法。通过采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使各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筹资金建公司,提供可靠资金保障。由拉萨市政府协调中国建设银行放贷6亿元,拉萨市财政筹措3亿元资金,用于车辆收购补偿和组建新公司。为实现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公有化管理,10天内组建了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拉萨市恒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性质均为政府出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
  4.促统筹强协作,扎实推进群众工作。一是相继邀请人大、政协、离退休老干部、基层群众、出租车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代表,分别召开9次意见征询会,最大限度争取了公众的理解、支持和从业人员的认可、配合;二是要求各工作组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吃透政策方案,严守保密纪律;三是公安部门积极搜集各类情报信息,准确研判情报,摸排、梳理煽动他人、造谣传谣、蓄意挑事人员,对重点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四是按照“1人2车”的比例分配工作任务,逐一签订协议,实现人车对应、权责对应、任务对应;五是及时兑现补偿资金,做到零误差、零失误、零出入。
  5.减负担重收益,让驾驶员持续增收。出租汽车承包费由每天500元降至330元,年减轻驾驶员负担总计8438.8万元;出租汽车全部由公司购买,相关税费全部由公司承担,年减轻驾驶员负担总计19040万元;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由每5年32万元调整至20万元,年减轻驾驶员负担总计3264万元。通过以上措施,年减轻驾驶员负担共30742.8万元。同时,通过运价调整,增加了返空费、等候费,为驾驶员增收30%以上。

责任编辑:毕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