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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因地制宜推广公路客运场站用地综合开发

2022-11-16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打印 字号:T|T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等6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
 
  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创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
 
  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等。
 
  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
 
  点击查看《意见》全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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