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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驾培规定和大纲,积极推进新形势下行业发展

2022-11-09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10月31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参加了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举办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视频宣贯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主持会议并作宣贯部署,会议就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做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机动车驾驶培训是交通运输系统重要的服务领域之一,直接关系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基础,关乎人民群众学驾需求。修订《规定》和《大纲》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适应当前驾驶培训市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顶层制度设计的一次全面优化调整。抓好《规定》和《大纲》的贯彻落实,是当前驾培行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统领性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在贯彻落实《规定》和《大纲》过程中,要着重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加快细化优化备案管理流程,完善配套服务举措,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制度,禁止搞变通、打折扣,不得设置备案前置条件,不得通过变相许可开展备案。指导驾培机构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规范教学、按纲施训,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合理使用驾驶模拟器等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增强驾培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加快健全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制定学员满意度评价细则,督促驾培行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二是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信用管理、社会评价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完善监管手段,积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构建协同治理体系,严厉查处恶性竞争、侵害学员权益等行为。
 
  三是处理好学和考的关系。要坚持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并重,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照《大纲》开展培训,切实保障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加强培训与考试工作的衔接,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本次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行业管理工作影响比较突出的制度调整主要有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教练员管理体系和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等3个方面。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主要调整了强化安全应急驾驶能力培训、加强培训与考试有序衔接、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要求、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服务要求、巩固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成果等5个方面内容。
 
 
  为深入推动宣传贯彻《规定》和《大纲》,王丽梅会长召集协会秘书处、驾培分会、杂志社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两项重要政策的具体措施。王丽梅表示,两个文件是驾培机构规范培训教学活动、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质量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和主要政策依据。要落实好此次视频宣贯培训会议精神,在协会和驾培分会后期召开的大型会议当中增加专题环节,在杂志行业宣传中加大力度,进行重点宣传讲解,号召全体会员企业认真学习两个文件,使两个文件在驾培经营领域得到有效落实。
 
  王丽梅表示,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要做减轻行业负担的开路先锋。政府在“放管服”改革中将教练员管理、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等一部分管理权力下放给驾培机构,是政府的信任,也是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对驾培机构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驾培机构经营者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提升培训质量,为驾培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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