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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业面临“四个不适应”

2014-09-24   来源:全国机动车维修会议  打印 字号:T|T

 

  在全国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指出,近年来,机动车维修业的发展成绩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少差距,集中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一是发展水平不适应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新要求。多年来,汽车维修行业实现了数量规模上的增长,但行业整体发展质量效益不高,劳动生产率较低,集约式、内涵式增长不足,网点布局不合理、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不够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与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服务质量不适应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汽车生活的新要求。当前,尽管维修服务总体上供给充足,基本满足了广大车主"修得了"的要求,但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不透明、不诚信,维修前诊断检测不足,维修中偷项漏项,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维修救援服务不规范、未形成体系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与能够让广大车主"修得放心满意"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维修配件和技术信息垄断不适应市场公平竞争的新要求。汽车维修技术和配件是支撑维修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环节。但因长期以来汽车生产企业对维修技术信息和维修配件实行"授权"经营,造成了汽车维修市场不公平竞争,成为制约行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矛盾,亟待深化改革、打破垄断,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是行业监管方式不适应交通运输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目前,机动车维修业仍然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应用不足、市场信用体系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能适应减少审批、强化监管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交通运输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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