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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机动车维修业阶段工作成绩斐然

2014-09-23   来源:全国机动车维修会议  打印 字号:T|T

 

  9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就机动车维修业的发展做了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近年来,机动车维修业取得的成绩。近年来,机动车维修行业法规标准日趋完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汽车维修需求,为汽车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据统计,自2003年到2013年,全国民用汽车拥有量从2380万辆增长到1.37亿辆,其中小客车(家用汽车)已经突破1亿辆,城镇家庭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从1.4辆增长到21.5辆,全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从18辆跃升到98辆,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我国汽车维修业也已从单纯的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保障行业发展为面向全社会的民生服务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维修业户44万家、从业人员近300万人,完成年维修量3.3亿辆次,年产值达5000亿元以上,约占全国GDP的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业态模式互为补充、服务供给充足、社会保障有力的机动车维修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较好地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品牌、覆盖上万车型的消费需求。维修业也彻底扭转了过去找关系修车、跑大城市修车的供给短缺状态,改变了过去以手工和简单机械操作为主的修车模式。机动车维修业实现了自身快速发展,成为汽车后市场的驱动引擎,拉动了汽车配件、保险、职业教育等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了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和进步。
  行业法规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运输条例》,部颁布实施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将维修业发展和监管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从法规层面明确了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市场主体的责任义务,建立了公平合理的市场规则,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监管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部高度重视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国汽车维修标委会构建了汽车维修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实施各类国标行标83项,制修订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一系列影响面广、指导性强的标准规范,有力地引导了行业发展方向,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四川、宁波、兰州等省市均出台了机动车维修的地方法规,山东、重庆、天津等多数省市均制定了适应性较强的地方标准。
  维修质量管理得到加强
  交通运输部始终高度重视维修质量工作,紧紧围绕车辆行驶安全,建立健全了维修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完善行业准入制度,科学设定许可条件;强化维修作业关键环节控制,实施维修合同管理,进厂、维修过程及出厂"三检"管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等一整套管理制度,为确保维修作业流程规范、维修质量达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积极引导社会用车意识从过去的以故障维修为主向现在的"三分修理、七分维护"的科学用车方式转变,有效降低了汽车的故障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效实施各项监管制度,依法严格市场准入,积极开展了质量抽检、联合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市场监管活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责任,连续多年确保全国汽车维修质量稳定并处于较高水平。据统计,近年来维修投诉率、返修率等主要衡量指标控制在很低水平并逐年下降,充分证明,当前实施的维修质量保障体系是可靠、有效的。
  人才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部先后建立实施了维修从业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比例不断提高。2004年起,部会同教育部开展了维修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开辟了维修人才职业教育大通道,彻底扭转了过去 "师傅带徒弟"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行业人才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技能素质。目前,全国每年新进入的从业人员有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有效缓解了困扰行业多年的维修人才不足、断层问题。近年来,部建立了高技能人才选拔和激励机制,每年会同教育部,组织协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行业技能大赛,一大批高素质的青年维修技术专家脱颖而出,为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行业、鼓励从业人员刻苦钻研树立了榜样。福建省有效实施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人员队伍技能素质显著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超过国家标准。云南省将维修技术人员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与职业院校联合举办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大专班,维修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黑龙江省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树立职业操守意识,有效提升了行业服务水平和形象。
  行业诚信建设初见成效
  2006年,部印发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明确了质量信誉等级标准、考核程序、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要求,全面开展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成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企业自愿参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诚信企业比例逐年提高,北京市企业主动参评考核率达到85%,A级以上企业达到90%以上,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部组织实施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达标工程,使维修合同、价格公示、工时费与材料费分项计算以及出厂合格证制度得到普遍落实,消费信息更加透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辽宁省将质量信誉考核纳入省政府"信用辽宁"建设体系,将考核结果融入省政府信用平台,强化了考核结果对市场诚信的引导作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联合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用车维修采购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行业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针对我国汽车维修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动作为,不断加大政策创新,有效提升了行业治理能力。北京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汽车喷烤漆房、举升机等重点设备认证准入制度,夯实了行业安全发展基础。江苏省积极开展"绿色汽修"创建工程,编制发布了《绿色汽修指导书》,大力开展试点示范;重庆市引进国外先进维修车间环境管理系统,并在全市积极推广,有效推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河北、辽宁、吉林、上海等省市探索建立了覆盖本行政区的汽车维修救援体系,保障了广大车主顺畅出行。广州市探索建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强制维护制度,制定了《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管理办法》,有750家一、二类维修企业建设成为汽车排放专业维护站,有效推动了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杭州市全面加强机动车维修和配件管理,建立实施了机动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配件流通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对防控假冒伪劣配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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