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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2014年)” 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2-13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打印 字号:T|T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协会会员、道路运输企业会员:

  百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十年来,在行业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成为展示企业风采、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宣传优秀道路运输企业的窗口。为贯彻落实"四个交通"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此项大型行业公益活动,现将本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要求
  根据本会发布的百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2014)核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百强诚信企业相关考察指标,各地方道路运输协会在本辖区内组织优秀企业会员参与活动,并集中申报;本会直接发展的会员企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按照核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的要求,直接参与创建活动,并如实向本会申报相关数据信息。
  二、时间要求
  2014年第一季度,本会向行业公告和广泛宣传百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布置参与相关工作;3月至5月,申报企业认真总结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按要求汇总申报数据、准备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等;5月,本会对企业申报数据、证明材料、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审核;6月至7月,本会通过《中国道路运输》杂志、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百强诚信活动结果,宣传百强诚信企业,并通过"2014中国道路运输年会"等大型行业活动展示百强诚信企业风采。请各申报会员企业最迟于2014年5月19日前以邮寄方式将全部申报材料寄至本会,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应按要求包括:
  (一)申报表。应为原件,本企业及相关机构盖章有效。(二)财务表。为保证创建活动的严肃性,申报材料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文件等。以上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三)附属材料。附属材料应包括:企业简介、安全生产情况、节能减排情况、绿色货运或绿色客运情况、获得表彰或接受处罚情况、参与行业事务或示范活动情况、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以上文件可为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本会承诺对申报材料向第三方保密。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本会将取消参与资格。此项活动工作经费由本会自筹,不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和省级协会给予支持和协助。
  联系人:国际合作部,高兮、张光合;联系电话:010-58731836, 58731837(FAX);地址:北京市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100098;电子邮件:crta@crta.org.cn。
  附件:通知及附件文档
  二O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抄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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