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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开创运输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

2019-01-1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和旅游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和旅游的一系列指示批示,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交通运输和旅游工作的殷切期望,也是新时代交通运输和旅游系统为之奋斗的新使命。

  ◇充分肯定运输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阶段成效

  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增强旅游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旅游运输安全水平,着力创新运游融合服务业态,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出行需求。直达主要旅游目的地的综合交通运输骨架网络基本建成,基本实现4A级以上景区旅游客运线路全覆盖,市内重点景区公交全覆盖,快慢结合、干支衔接、快捷通畅的旅游运输服务网络有效形成,交通运输与旅游互促共进的格局初步形成。

  顶层设计不断加强,为运输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从国家层面看,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未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从部际层面看,2017年,交通运输部与原国家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从各地情况看,浙江、陕西、四川等省出台了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贯彻实施意见。山西、吉林、江苏、浙江、重庆、贵州等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与旅游部门密切协作,协同推进运游融合发展。云南、青海等省专门出台了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的意见。

  网络布局不断完善,为运输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一是旅游交通网络逐步形成。全国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日益完善,重点旅游城市通达性和便捷性显著提高。高速公路加快贯通成网,已覆盖97%的20万人口城市;连接景区道路建设加快推进;贵州、重庆、浙江等地采取多项措施整合公路沿线自然、历史、文化等旅游要素,打造多条旅游风景道。二是枢纽旅游服务功能逐步拓展。各地积极拓展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旅游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游客信息咨询、景区展示、文化休闲等综合服务,提升了游客的出行体验。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江西等省积极支持在客运站或旅游景区设立旅游集散中心。苏州西站、黄山北站等旅游集散中心推出了一日游、周末游、四季游、主题游等旅游产品,满足乘坐高铁游客个性化旅游需求。青岛市依托全域客运场站网络优势,形成了以火车站为中心,以多个汽车站为节点的旅游集散中心网络。三是旅游客运网络逐步完善。各地结合铁路网络和民航航线布局,不断优化现有的客运班线、城乡客运线路,积极打造以自驾游、旅游包车团体游、旅游专线等多层次的旅游客运服务网络。各地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与乡村旅游融合,结合旅游小镇开发,将农村客运线路开到景区、村寨,方便了游客旅游,有力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吉林、广西、新疆等一些边境省份开发了入境购物游、观光游和疗养游等中短线旅游产品。

  市场活力不断释放,为运输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一是运游融合服务产品更为丰富。各地企业大力推动“站运游”一体化,积极打造“门票 车票”“车票 门票 酒店”“车票 酒店”等“一站式”旅游客运产品。多家企业推出“旅游直通车”“旅游汽车列车”等运游融合新产品,并为游客提供“菜单式”的自由行旅游产品。“租赁 自驾”等自由行服务产品日益丰富。铁路部门大力组织开行直通旅游专列等铁路旅游产品。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联合推出“空铁通”“空巴通”等旅客联运产品,实现“一站式售票”,方便了游客通达旅游目的地。二是运游融合线上服务更为便捷。全国涌现出“桂林出行网”“一部手机游云南”“苏州好行”“跃游旅行网”“青岛交运行”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运游融合服务信息平台。云南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信息与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包车客运系统对接,进一步保障了旅游运输安全。苏汽集团打造“苏州好行”交通旅游网络平台,为游客提供了交通、票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三是运游融合线下组织更为高效。黄山景区、阳朔景区打造景区客运换乘枢纽,统一组织景区内交通。杭州黄龙等旅游集散中心为游客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深圳大鹏新区旅游集散中心专门设置小汽车和旅游大巴接驳区,实现了集散中心与南澳片区景区的“无缝衔接”。婺源、三清山等景区在客流高峰期也统一组织景区客运,大大缓解游客等待、滞留现象。四是运游融合带动产业更为集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站场工作委员会组织多家骨干客运企业成立全国旅游集散中心联盟,抱团发展景区景点、酒店餐饮等旅游产业,合力提供“吃住行娱购游”综合服务。目前联盟已有400家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5万人,拥有各类旅游车辆3.5万辆,旅游总营收达30亿元。

  协同机制不断健全,为运输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江西、浙江、江苏、贵州、青海、云南、新疆等地相继建立旅游客运联合执法机制。辽宁、吉林等地采取制定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加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旅游客运市场监管机制。上海市交通、旅游、文化执法三部门建立了联合治理旅游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常态监管机制,长三角地区开展了跨省市的联合执法行动,交通和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有力维护了运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另一方面,部门间信息共享有序推进。北京等地探索实现了旅行社、导游等旅游数据与车辆、驾驶员等数据共享和资质互认。江苏、四川等多地交通运输、旅游部门建立了交通运输与旅游信息共享机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运游融合发展仍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为:一是设施衔接不顺畅,运游网络仍存“梗阻”现象。“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基础网络尚未完全形成。综合交通枢纽与旅游客运换乘衔接考虑不够。客运站与景区、景点间形成尴尬的“最后一公里”,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二是治理体系不完善,运游市场仍存“三黑”现象。部分地区“黑车”“黑社”“黑导”现象屡禁不止。三是信息共享不充分,部门协同仍存“壁垒”现象。部门间数据不对接、信息不共享、共享不及时的问题仍然突出。地区间数据共享不充分,省际间、市际间信息不互通。四是责任压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仍存“应付”现象。

  ◇携手开创运输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运输服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实现交通运输与旅游业设施网络更衔接、服务产品更优质、市场环境更有序,合力营造交通运输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生态,携手开创运输服务与旅游业同频共振、双向互济、互利共赢的新局面,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基础支撑。

  要重点在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紧紧围绕合作常态化,加快建立顺畅高效的运游融合工作机制。一是要着力构建部际协同管理机制。交通运输部将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机制,在交通运输与旅游发展规划,丝绸之路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等重点区域旅游开发,重大节假日旅游运输保障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旅游与交通运输信息互联共享,旅游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等方面深入合作。二是要着力优化地方协作发展机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参照部际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文化旅游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省、市、县交通运输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机制,进一步在旅游与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客运线路开通、旅游与交通运输数据共享、联合执法检查等方面加强合作。三是要着力创新企业合作共赢机制。运输和旅游企业要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企业可通过联盟、协会等形式实现跨界合作,最大程度整合运输和旅游行业资源,发挥区域化、网络化的优势,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运游融合服务。

  紧紧围绕服务一体化,加快构建无缝衔接的运游融合网络布局。一是要以运为纽带,完善多层次的旅游客运网络。要加强规划建设方面顶层设计,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旅游资源的有机衔接,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发挥高铁、民航在长距离干线运输和道路客运“门到门”的优势,加大对重点旅游城市的航线和高铁车次保障。健全重点旅游景区交通集散体系,完善通达景区景点的道路旅游客运线路,合理规划城市旅游观光公交线路,拓展完善乡村旅游客运线路。力争实现到“十三五”末,全国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客运线路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要以站为节点,打造功能完备的旅游集散网络。要在一体建设上下功夫,鼓励各地在汽车站、机场、火车站等配设旅游集散中心,优化完善旅游客运线路,实现枢纽场站与景区景点的“无缝衔接”。要在融合发展上下功夫,实现旅游集散中心资源集聚融合,为旅客提供乘车出行、旅游咨询、信息查询、特色购物的运游服务。要在优化布局上下功夫,在城市主要商业集聚区、大型换乘站设置集散换乘点,在主要景区设置末端集散点,作为联结景区的主要中转站,构建形成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多级旅游集散体系。三是要以联为路径,构建无缝衔接的联程运输网络。要鼓励运输企业与旅游、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合作,积极发展“空铁通”“空巴通”“公铁通”等游客联程运输服务产品,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旅客提供行李直挂服务,实现行李托送“一站到底”。要加强跨运输方式信息资源整合,推进各运输方式运行时刻、旅客中转换乘等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与整合利用,积极引导第三方出行服务平台为旅客提供联程联运“一站式”出行服务。积极支持在景区内设置旅游客运停靠站点,鼓励开通交通枢纽、旅游集散中心与景区之间的直通车,更好地解决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通达问题。

  紧紧围绕产品多样化,加快形成种类丰富的运游融合供给体系。一是鼓励发展“一站式”的运游服务模式。鼓励企业抱团发展,整合区域性旅游和交通资源,更好地发挥整体协同优势。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根据不同群体旅游需求为游客提供主题式、菜单式等定制化旅游运输服务。鼓励依托高铁站、机场、汽车站和重点旅游景区发展共享汽车、汽车租赁等业务。鼓励在重点旅游城市和城市群,推出针对游客的旅游客运通票、公交通票、多日游通票,打造便捷的旅游交通出行圈。二是加快拓展乡村运游服务链条。各地要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客运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扩大对农村旅游景点的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保障乡村旅游目的地便捷高效通达。鼓励各地培育以旅游、文化、农业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线路,推动乡村旅游客运线路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将美丽乡村及特色田园乡村串珠成线。三是切实改善出入境运游服务体验。要加快制修订国际运输双边、多边协定,促进不定期国际旅客运输和自驾游的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商共建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文化等复合功能的国际旅游线路。鼓励支持航运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拓展国际邮轮航线,打造邮轮港口至旅游景区的一体化旅游线路。针对境外游客在国内旅游出行中存在的购票难、支付难等问题,要通过优化票务服务和拓宽服务渠道等手段,进一步改善旅客购票出行体验。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重点景区、枢纽场站发展商品寄递直邮服务。四是鼓励发展“租赁 自驾”等自由行服务。完善旅游城市汽车租赁点布局,加强汽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交通枢纽汽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停车站点建设。鼓励客运枢纽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开辟自驾停车区域。支持汽车租赁经营者通过特许经营、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租赁服务。推动汽车租赁业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分时租赁发展,提供更加安心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五是积极培育运游融合发展新业态。要引导运游融合新业态向精细化和高端化发展。鼓励各地结合旅游风景道建设,积极拓展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配套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推广精品旅游公路自驾游线路,引导房车自驾游健康发展。积极拓展精品铁路旅游线路、特色旅游专列、遗产铁路旅游线路等铁路旅游运输产品。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拓展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发展邮轮、游艇等特色水上旅游运输产品。结合低空空域开放试点,在具备条件的景区、城镇开展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低空旅游。鼓励深入挖掘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打造文化旅游线路和旅游为主题的特色运输服务产品。

  紧紧围绕管理协同化,加快打造共享互联的运游融合信息系统。一是加强运输与旅游数据信息共享。要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06铁路服务监督电话、民航旅客投诉管理系统和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部将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中增加旅游包车客运管理服务功能。各地要加快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多层级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二是拓展多样化的交通旅游信息服务。各地要建立向公众公开发布价格、运力、航班车次、景区、旅行社等信息的服务机制,建立完善景区集疏运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旅游运力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依托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铁路12306系统开展运游融合服务。引导依托旅游集散中心打造区域性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线上实现信息查询、票务预订等一站式服务,线下通过旅游集散中心提供全程运输服务。同时,要加强重大节假日、旅游高峰时段旅游和运输动态信息的及时发布,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引导旅游高峰客流,提升旅游运输服务应急保障能力。

  紧紧围绕治理现代化,加快营造规范有序的运游融合发展生态。一是深化旅游运输管理改革。要在“放”上下功夫,推进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改革,实现符合条件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共享运力,放宽包车客运起讫点、时限和区域等管制。鼓励旅游淡旺季明显的地区间协商,联合建立跨区域旅游客运运力调配机制,实现运力异地调配。积极推进旅游客运运价改革,推动实现旅游客运定价与市场供求状况、服务品质等因素挂钩。推进铁路客运市场化定价改革。二是完善旅游运输信用体系。鼓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旅游部门加强信用管理协作,建立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导游、旅行社的黑红名单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各地可定期向社会公布旅游企业和客运企业信用评估情况,供广大游客选择诚信状况好的旅行社和客运企业。三是积极开展“三黑”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旅游景区、客运站场、旅游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打击“黑车”“黑社”“黑导”,推动实现“正规车”“正规社”“正规导”服务模式。鼓励在重点城市群或旅游关联度较强的区域,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联动执法。四是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各地要切实督促企业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持续推进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考核”和“信息主导、快速反应、重点防范”的旅游客运动态监管体系。探索采用“电子围栏”等监管技术,引入保险等机构开展第三方监控,进一步强化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交通运输要会同旅游部门,共同制定旅游交通应急预案,提升旅游交通应急保障能力。

  (本文为刘小明副部长在全国运输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现场会上的讲话,有删节)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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