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开展一年以来,税收政策、运行监测、行业监管等不断完善,企业运营模式不断创新,对于引领带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试点工作成绩斐然
适应新业态发展的管理理念和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交通运输部提出了无车承运人的新模式、新业态,并以试点的方式,将无车承运从一个模糊、不清晰的概念变成了合法的道路运输行为,突破既有法规制度的约束,将无车承运人纳入道路运输管理范畴,赋予其承运人经营资质,与有车承运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责任。无车承运人管理制度的突破与创新,标志着货运物流管理理念和思路的重大转变,由重点管理运输工具、运输生产转变为重点管理运输组织、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
促进新业态发展的税收征管政策不断突破。增值税是无车承运政策实施以来行业关注的焦点。税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新业态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负担。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36号文件,明确提出“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为无车承运人营造了与传统货运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制度环境。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30号公告,突破了既有的征管模式,创新了适合无车承运业务模式的进项抵扣办法,规定无车承运人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用于完成运输任务的成品油和通行费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减轻了企业负担。
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现代物流企业不断创新发展。一年来,无车承运试点企业不断探索创新,涌现出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以峰松物流、新杰物流为代表的“传统货运 互联网”模式,通过互联网技术整合多方资源,将单纯的合同物流服务延伸至回程配载、保险、金融等领域,是推动传统货运物流转型升级的主力军。以运友物流和中储智运为代表的“互联网 物流”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社会零散物流资源,通过标准化、产品化物流服务,提高了公路运输组织效率;物润船联、天地汇、传化货嘀、菜鸟网络、鲜易物流依托互联网平台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城市配送、农村物流、冷链物流等领域开展无车承运业务,有效推动了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对降低运输成本,保障流通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作用显著;胖猫物流、苏宁物流、红狮物流以商贸制造业为背景,充分发挥发货源集聚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社会零散运力,真正实现了“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起到了极大地支撑作用。
与此同时,试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与银行、保险、电信、汽车生产商等部门加强合作,已将服务延伸至汽车后市场、物流金融、保险理赔等领域,能够为卡车司机和货主提供仓干配一体化运输、在线支付、金融保险、维修救援等综合性服务,跨界融合将成为无车承运人发展的必然趋势。
利用新业态引导和促进传统货运物流业转型升级,综合效益逐步显现。促进了行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根据监测平台统计数据,截至11月15日,纳入监测的281家试点企业共整合社会零散运力超过30万辆,其中天津运友、中储智运、福佑卡车、丹阳飓风等企业整合车辆超过1万辆。无车承运人利用互联网平台,有效促进市场中分散的中小货主企业、货运企业和个体业户资源的集约整合,优化市场发展格局,引导和促使货运物流市场结构逐步从分散走向集中,促进行业的“零而不乱、散而有序”。为破解道路货运行业长期存在的“多、小、散、弱”的问题,找到了有效的途径和措施,实现了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产生了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的新的强大动能。提升了物流运输组织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根据典型企业的调查分析,通过无车承运平台整合资源,平均车月行驶里程达1.2万公里,比传统货运模式提高了近50%,平均等货时间由2-3天缩短至8-10小时,较传统货运降低交易成本6%-8%,司机月收入增加30%-40%,物流“降本增效”成效初显。试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行业稳定发展、货车帮等部分试点企业利用平台用户量大的优势,积极推动党建、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大数据挖掘分析辅助行业决策等工作,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正确面对试点工作问题
一年来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无车承运人发展很不平衡、很不充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矛盾。
工作主动性还不适应,认识须再提升。大多数省份对推进无车承运发展表现出了较高的积极性,很多企业强烈要求参加试点,但也有部分省份对发展无车承运物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无车承运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促进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和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载体强力推进。对管理部门在试点中作用认识不清,简单地认为试点就是企业的事,对试点企业的跟踪监管和服务仍不到位,对于企业反映的监测异常率高、管理数据信息开放等问题,没有系统加以解决,影响了试点的效果。
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增强。大部分平台企业都存在着重线上、轻线下的现象,注重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和推广,但缺乏通过提升线下运输服务的品质来拓展市场网络覆盖的意识,试点企业整合车辆数量,业务覆盖的范围仍十分有限,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货源组织能力仍然不高,车源货源与平台的粘性较低,对线下运输业务实际管控能力不足,盈利模式不清晰,总体上看,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管理制度还不适应,亟待健全完善。虽然以试点的方式明确了无车承运人的合法地位,但针对无车承运人还没有建立起涵盖市场准入、法律责任、监督检查等完备的管理制度,大量的无车承运企业由于没有进入试点范围,一方面制约了无车承运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形成了监管盲区。与此同时,适合新业态运作模式的税收征管政策还有待细化落实。特别是在增值税抵扣项的认定、抵扣标准的确定以及操作方法等方面仍缺乏操作细则,税收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系统深化无车承运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原定于今年11月30日到期,行业十分关注试点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下步的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请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按照通知的要求,从严格考核评估、强化安全监管、完善法规制度、推广模式创新、加强信息监测五个方面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着力构建诚信规范、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无车承运物流体系,支撑道路货运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做好运行信息监测工作。运行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省和大部分试点企业的支持配合,从上传数据的272家试点企业运行情况看,无车承运业务运行稳定,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运输安全和税收风险,成效明显。下一步,各省、各试点企业要继续做好试点运行监测工作,试点企业应严格按照监测工作要求,如实上报全部无车承运业务单据,降低运单综合异常率,提升数据报送质量。部、省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平台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功能,不断优化信息数据比对规则,提高智能校验水平,在做好 “人、车、户”资质信息比对、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入网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增加运输车辆轨迹信息的比对工作,加强与收费公路系统、交管系统的合作,为试点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各省主管部门要做好异常申诉的校验工作,督促辖区内的试点企业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运行信息监测是保证试点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也直接关系到各个试点企业的考核结果,是决定试点企业资格条件的直接依据。请各个企业务必重视。
做好试点考核和试点资格的延续工作。在《通知》当中,建立了对试点企业的考核管理机制,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提出了试点企业的考核要求,各省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辖区内试点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筛选出合格的无车承运企业,并将考核结果报部。运输服务司在对考核结果复核后,公布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名单。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将延续一年试点,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考核不合格的试点企业,试点期结束后收回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试点企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平台用户注册登记环节,要加强资质审查,对实际承运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发生事故以及驾驶员事故和违章记录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把关,坚决将不安全的企业和驾驶员排除在外;在运输环节,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安全驾驶行为、危险路段提醒等运输过程动态监管;在运输过程完成后,要建立对实际承运人的安全诚信评估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派单、奖励、保险费率等相关优惠挂钩,积极探索利用保险等第三方机构对实际承运人安全监管的制度创新,用市场化手段,让安全考核差,安全隐患高的实际承运人逐步退出市场,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做好新模式新业态的推广工作。面向全国启动无车承运人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委托部科学研究院编制《无车承运人发展案例集 》,梳理归纳无车承运物流运营模式及典型企业的探索创新实践,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将无车承运模式推广普及。
做好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工作。尽快出台无车承运人管理办法及运营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无车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厘清无车承运人经营各环节的责任边界,统一运营服务标准,严格监督管理,为无车承运人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
(本文为徐亚华司长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
责任编辑: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