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改革思路和目标,到2018年义乌将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数量管控,放活出租汽车经营方式,建立由市场调节的出租汽车准入与退出机制;出租汽车价格也将由目前的政府定价,逐步转变为政府指导价下的行业自主定价;出租汽车行业的进退将由现行的行政许可方式逐步向市场化配置转变,政府职能也将由目前的侧重管理向公共服务为重点转变;最终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形成行业发展规模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服务质量和城市转型相统一,行业进步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出租汽车市场化运营体系和监管机制。
义乌在谋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前提下,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切实落实改革方案中的相应措施。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打破原有出租汽车行业固化经营环境,在原来6家出租汽车经营公司基础上突破性地新增5家出租汽车经营公司,新增运力450辆,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启动完成近20年未变的运价调整等,改革走出了实质性步伐,也为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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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出租汽车的存量与增量
改革
传统出租汽车的存量改革以出租汽车行业社会责任为底线,探索出租汽车存量的结构性优化制度,让出租汽车更与社会需求方相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必然要求有多方式的经营模式、品质化的服务体系、多业态的结构性运力及多层级的弹性运价等方面相匹配。
加快存量出租汽车转型升级。实现传统出租汽车大数据平台化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出租汽车管理中的作用,打通传统出租汽车与互联网平台的技术壁垒,助力传统出租汽车公司与互联网平台技术公司融合对接,在落实线上与线下基础数据链、准入与退出、服务与监管、支付手段、驾驶员管理及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注重后大数据平台化成果的多元运用,逐步创新企业承包方式新路径,修正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单一的短板,逐步树立承包款向服务费转变的新思路。
建立存量出租汽车的退出机制。彻底改变现有出租汽车行业只进不出或难进难出的尴尬局面,在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出租汽车营运权等方面尽快建立良性的退出机制,这是存量出租汽车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出租汽车行业走向市场化目标的重要手段。出租汽车承包者因不能正常经营需退出承包的,企业应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其退出,不得以高额违约金来捆绑、阻碍退出;建立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承包者或驾驶员,企业应解除其承包、聘用合同,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继续承包及经营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根据监管考核机制分别实施鼓励性发展、限制性发展和萎缩性发展,对无力经营而申请退出出租汽车营运权的,管理部门要建立顺畅的经营权退出通道,允许其退出、转型和重新配置,建立新的出租汽车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
传统出租汽车的增量改革突出增量的指标虚拟化。按照服务质量监管考核结果,明确企业是否有增量的资格,如有资格政府给予企业虚拟化增量指标。企业应充分考虑市场的运营环境,通过对市场的判断及自身经营能力,由企业自主决定虚拟是否转为现实,增多少,什么时候增,企业只要在政府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即可。改变原来政府用行政干预强制企业现实增量行为。通过企业对自己做出的最终行为负责,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体现市场是检验企业行为决定是否正确的标准。虚拟化指标的运用是对出租汽车企业被动经营转变为主动经营的重要政策,是出租汽车企业逐步减少对政府政策依赖走向市场化经营的一种重大考验,也是政府对出租汽车从行政化配置向市场化配置的一种转变。
强化驾驶员考核规则,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引入多元经营方式、新的服务理念和平台化运行下的新监管手段,在新的运行规则下,建立企业和驾驶员退出和激励机制,凸显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同时不断完善乘客的投诉监督制度,转变原来以管“车”为主向管“人”为重点的监管理念,特别是通过对驾驶员的严格管理,达到鼓励好的,淘汰差的目的。同时也让企业充分认识到驾驶员在企业利益获取中的重要作用,聘用驾驶员难,聘用一个好的驾驶员更难,从而让企业更加珍惜驾驶员,去培养驾驶员,最终提高驾驶员收入,提升驾驶员在社会、企业中的地位。让驾驶员也珍惜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更体面地去工作,去积极地提升服务质量,让自己的付出得到社会、企业的认可,从而使驾驶员与企业的关系更牢固,利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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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出租汽车与互联网用车的融合发展
规范发展新业态形势紧迫。新业态的发展是时代技术创新发展的必然,是群众用车需求的进步,是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它是满足群众动态、弹性需求的主要方式,是打击减少、非法营运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传统出租汽车改革的重要载体。但一个好的新生事物需要规范和不断地培养,扭曲且不稳定的发展局面会影响新生事物成长,出租汽车行业需要新生事物的不断加入,有了新鲜血液的行业才具强健生命力。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用发展的眼观、拥抱的姿态、融合的理念、积极的态度来规范发展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这一业态。新业态的发展也为传统出租汽车的转型升级、结构性改革带来了很好的契机,同时也为社会带来了高品质、差异化的运力需求。
社会对动态弹性运力需求的策略。新业态规范发展是出租汽车改革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发展新业态,另一方面要保障社会对传统出租汽车的底线需求,也是政府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寻求传统出租汽车与新业态之间在社会出行需求中的最大公约数,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中很重要的供给侧结构性问题。
社会对运力的需求通过平台信息化运作方式来实现,这是较为科学的手段,已被事实所证明的。需求方的市场是变化的,需要多少,用什么样车不是靠单纯的调研、公式、行政手段可确定的,通过各类干预来确定运力数量和需求,只会给行业带来不断的矛盾积累。规范发展新业态,是满足群众动态、弹性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出租汽车行业多业态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的运力需求一方面可以由巡游出租汽车结合网约车完成,但对社会个性化、不断变化的动态弹性需求则由新业态通过信息化、市场化手段(多元运力、动态运价)对高峰、平峰、低峰加以科学调节更显合理。建立合理的动态运力和动态运价的运作机制,可以充分体现各类运力在供给中的灵活性、有效性和便捷性。
稳定是多元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一方面管理部门需要确保眼前的行业稳定,另一方面要不断地释放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红利,用发展的思想来充分保证新业态与传统出租汽车的多元素融合,不让二种不同的业态明显形成两个不同的服务阵营,减少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因素;同时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充分重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所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责任的底线来匹配多元运力的结构性数量,让企业利益的取得最终在多元运力最大公约数中求得不断平衡。同时管理部门要继续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为推动出租汽车结构性改革,建立新业态与传统出租汽车共容共存的良好局面,为满足社会的出行需求提供保障。
(作者:浙江省义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