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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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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琼:像治理酒驾一样
  治理超限运输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张琼认为,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超限运输,让超限运输这个道路运输“第一杀手”无处藏身。她建议,将严重超限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这条议案,她已经连续提了3年。
  她表示,酒驾对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国家通过对《刑法》的修改,酒驾得到了根本的治理。客车的超员、超速,也对公共交通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前段时间,国家再次修改《刑法》,把客车的超速、超员纳入到了危险驾驶的行列予以处罚。严加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直接将严重超限运输车辆、非法行驶公路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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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鸿:建交通大数据
  共享平台治堵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常委吴鸿建议,应用好大数据技术,建立基于“政企研协作的智慧交通新模式”,治理交通拥堵问题。吴鸿建议,可以在政府行政主导推动下,构建一个开放共享的综合交通数据云平台。该平台以各地子行业交通信息为基本单元,同时利用互联网企业既有的资源。通过这个云平台,实现政府、企业、公众各方共赢的、可持续运转的交通协同管理与服务的新局面。
  目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用阿里云的大数据技术对货运车辆集散点分布进行研究,优化城市物流与配送相关问题,以缓解城市交通管理压力。吴鸿认为,这一模式将为城市拥堵带来本质上的改善。城市交通行业管理者将会因为有企业、科研机构提供的可靠数据和精准决策方法而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从而减轻巨大的管理压力,也有助于改善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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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曦晖:鼓励合乘拼车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铁路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兼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姜曦晖建议,应该鼓励合乘拼车。姜曦晖表示,国家用小客车使用方面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主要作为个人上下班代步工具及接送孩子上下学等使用,一人一车的个体驾乘情况较为普遍,且随着小客车保有量的上升,载客率呈下降趋势。二是由于城市功能区划割裂,个体工作(生产)区与居住区距离相对较远,车流“潮汐”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城市发展扩张与基础设施配套存在落差,公共交通尚不完善,个体开车出行成本相对较高,平均一辆家用小客车一年上下班开车的基本费用在10000元人民币左右。同时,开车的人多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提升了;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许多大城市的主要污染源。
  因此他建议交通运输部尽快出台鼓励小客车合乘(拼车)政策,对相关事项提出规范性管理意见,为家用小客车合乘(拼车)提供政策支撑。尽快建立公益性基础信息平台。交通运输部应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电子信息手段,尽快建立相应的网站、叫车系统等全国性的小客车合乘(拼车)基础信息发布平台,为家用小客车合乘(拼车)提供技术支持。加入这个平台的人,要把信息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信息全部登记,规定好权利义务。同时关于叫车、付费等规则要制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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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凤英:完善用车管理及
  税费法律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凤英认为,目前我国在用车管理及相关税费法律政策仍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她建议参考车辆保险费用征收手段,把一年度车辆行驶里程作为征收该车车船使用税的依据,提倡多使用多收费、少使用少收费,不仅鼓励公众使用小排量汽车,更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用车强度,多采用公共交通出行,引导机动车驾驶者减少车辆行驶强度,提倡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理念。
  同时,以用车强度作为重要的收费考量标准,探索车用燃油阶梯定价制度,引导用户降低用车强度。为不同车型划分不同的阶梯式燃油价格等级,并鼓励小排量低能耗车型享受更长里程的低燃油价格区间。利用价格作为引导和消费考虑因素,降低机动车出行强度,对大排量车型、能源消耗远超平均值的车型采取惩罚性政策。而与之相配套的,是对于用车强度低于平均值的用户,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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