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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效突出

2015-07-16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十二五”以来,交通运输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和污染排放水平,不断提升发展理念,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试点示范,注重宣传引导,扎实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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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政策及实施效果
  理顺管理职责,落实国家节能要求。“十二五”期交通运输部强化并进一步整合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职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都强化了节能减排管理职责。围绕节能减排这一主题,交通运输部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落实部内分工方案,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安排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与行业实际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重视节能减排规划政策与法规标准建设。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和中长期的节能减排规划,发布了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颁布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指导意见》、《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政策》、《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了《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20余项公路水路相关标准和规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中长期规划、“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这些法规、规划、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对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建立节能减排试点示范机制。一是开展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先后确定了26个城市参加试点,按计划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并组织开展经验总结交流,积累了大量建立城市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践经验。二是开展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区域性和主题性项目试点工作。选定江苏等绿色交通省份以及北京、厦门、烟台等27个绿色低碳交通城市区域性试点,选定天津港、青岛港等12个绿色港口,广东广中江高速公路、云南麻昭高速公路等21条绿色公路主题性试点,逐步形成了一套绿色交通区域性和主题性试点管理模式。三是部先后推出了5批共100个部级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以及第一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项目,并将示范项目经验材料在行业广泛宣传推广。四是深入开展了“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对于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发挥先进企业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效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地位得到强化。五是开展重点企业能耗统计监测试点工作,4个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7家道路运输企业、14家水运企业和42家港口企业开展了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试点工作,组织了6个绿色交通城市开展城市层面的监测试点,初步建立了部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网络和分析系统,获取了典型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企业能源消耗数据。六是开展天然气动力车船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城际客货运输推广天然气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和天然气车试点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推广天然气汽车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天然气替代燃料量评价方法研究、新能源汽车和清洁燃料汽车使用及维护研究。探索绿色轮胎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
  加强节能减排科技研发与推广。针对制约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政策研究和技术研发,不断夯实行业节能减排能力基础。开展了“中国交通低碳发展发展战略研究”、“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等部重大科研课题,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基于物联网的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与效率提升技术”等部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了云南昆龙高速运营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开展了“十二五”期两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的推选工作,发布了两批共40项重点推广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目录,有效提升了交通运输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技术基础和保障能力。成立了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管理委员会,协调全国ETC联网运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电子收费联网运营与服务规范》,建设全国统一的ETC门户网站,探索建立异地充值、网上充值等服务模式。江苏、广东、吉林3省以及37个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已开展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技术规范验证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牵头建立了开放、共享的物流单据和服务电子交换基础网络——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广东、山东、湖北等省开展了公众出行系统建设。
  注重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并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2011年,联合财政部设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确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支持范围和领域,开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2014年,将专项资金整合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并制定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资金设立以来,共对777个一般性项目、4个区域性省份项目、27个区域性城市项目、21个主题性公路项目、12个主题性港口项目和50个能力建设项目给予“以奖代补”。配合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设立,江苏、重庆、山东、湖北等地方也设立了专项资金,加大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节能减排资金和项目管理模式的持续创新,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产生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二是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影响、排放峰值与减排目标、路径研究”等26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三是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统计体系建设,目前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港口生产能源统计指标已初步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中。四是初步建立了行业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优化扩充了能耗监测重点企业范围,逐步将36个中心城市的重点公交企业纳入了节能减排监测范围,探索实验了普通营运货车和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的远程监测,在山东等地开展了节能减排监测考核试点。五是研究建立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低碳交通城市、低碳港口建设与运营、低碳航道建设、低碳公路建设等领域的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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