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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货运 降低环境污染

2014-10-15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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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思路
  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全面监管,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务求实效”。抓住新车生产、市场销售、注册登记三个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注册登记环节要开展污染控制关键部件查验;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建立黑名单制度,落实企业责任,建立环保召回制度。
  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采取“鼓励、限制、市场”三种手段,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中央和地方财政及时出台鼓励政策,加大经济补偿;划定限行、禁行区域,公安、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生产企业积极生产更高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以让利销售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以置换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一是抓住委托、检验、执法三个环节。严格检验机构委托管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检验机构数量和布局,简化检验流程,鼓励安检环检一站式办理。加强检验过程监督管理,定期督查,规范检验行为,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检验质量。加强在用车环保执法。注册登记环节开展环保关键控制部件查验,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执法力度,加强规模化运营企业使用频率高的货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的监管。
  二是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万辆。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三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四是提升燃油质量。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建立全国打击劣质油品生产和销售长效机制,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五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在早晚高峰推行潮汐车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制修订机动车排放标准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倡导“清洁汽车,绿色出行”的消费方式和出行习惯,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发展绿色货运。道路货运业已成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主战场之一。绿色货运不仅对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竞争力,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发展绿色货运的几点建议。第一,绿色货运企业应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国Ⅳ级以上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占比应进一步提高;第二,绿色货运企业现有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应尽快淘汰更新;第三,环保部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研究出台鼓励绿色货运企业发展的税收、价格政策。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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