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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

2014-10-16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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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是
  运输便利化的必备基础
  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我国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无障碍便利运输业务、市场经营环境等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国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经营主体所代表的政府、市场、企业所表现出来的不足,是直接原因。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市场实施管理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建立行业管理的基本制度、创造利于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制定行业总体的发展格局、建立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运输便利化则需要基于这四个方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共同着力开展下列长期性的工作:
  尽快开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从行业集约化发展、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同发展角度,调整企业准入门槛、人员从业资格、车辆技术状况等。
  完成上海合作组织运输协定的签署,开展中蒙俄多边协定谈判,为区域内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立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诚信体系评估认证制度、企业分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研究制定《国际道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细化部扶持龙头企业指导意见,并出台专门针对国际道路运输龙头企业的实施细则。
  研究并启动加入相关国际便利运输公约,发挥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作用,与海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入公约工作,研究在TIR公约下的行业管理改革,确定开放线路,授权发证担保机构,以及调整企业、运输车辆标准、人员资格培训、口岸查验程序等。
  重视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授权委托等形式,使行业协会在国际线路开通前的可行性调研、中外协定谈判、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结果作为行业管理的参考,将行业管理与行业自治有机结合。
  改进车辆技术装备状况,推动运输装备的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
  国际道路运输的有关数据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际道路运输合作不断拓展,行业管理不断规范,运输能力不断提高,行业结构趋于合理,运输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持续提高,行业保持持续发展势头。
  行业法规
  我国目前已经与周边国家开通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共327条,其中客运线路159条,货运线路168条。我国与周边国家陆续签订和修订了15个双多边汽车运输协定,为开展道路运输国际交流,规范管理国际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区域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04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和管理进行了规范。2005年6月颁布实施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统一规定了我国国际道路运输开业、市场秩序、标志标识、运营规范等内容。两部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际道路运输进入有法可依的发展时期。
  同时,配合国家政策,各地在地方道路运输条例中对国际道路运输有关内容实施调整,相继出台了若干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及其地方协会会员也陆续出台了行业自律公约,从行业自律、自治的角度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运输能力
  2013年,我国与周边国家共完成国际道路客运量677万人次,其中中方完成324万人次;共完成国际道路货运量3573万吨,其中中方完成1076万吨。
  自2005年以来,通过我国边境口岸由中外双方共同完成的国际道路客运量700万人次左右,基本在50%以上;国际道路货运量由1000万吨猛增到3500万吨,而中方的承运比例由50%下降到30%左右。2013年,我方与外方共同使用的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中,A种行车许可证使用量达1164张,其中我国使用350张;B种许可证使用量达到5.2万张,其中我国使用2.7万张;C种许可证使用量达36.2万张,其中我国使用16万张。
  企业
  2013年底,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业户共1397户,其中客运业户245户,货运业户1221户,业户数量近年来持续增长。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主体为10辆以下的业户,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主体为10辆以上50辆以下的业户,行业整体集约化程度不高。
  车辆装备
  2013年,我国国际道路运输行业共拥有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车辆28171辆,其中旅客运输车辆1370辆,货物运输车辆26801辆。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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