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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业者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的疑问

2016-03-23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问:
  在执法检查中,经常发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其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又未超过,应是有效证件。但从业资格证后面的证书使用说明第三条规定:持证人员需按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注册(登记),并按期进行继续教育、诚信(信誉)考核、违章和记分记录,否则本证视为无效。我们很困惑。请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的,其从业资格证属无效资格证吗?如无效,是否可以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处罚?
 
  湖南省邵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彭凌丰 蒋学权
答:
  对于道路运输驾驶员未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道路运输机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道路运输驾驶员未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行为的,应通知车籍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驾驶员进行教育,责令其及时整改。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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