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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疑问

2016-02-10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  打印 字号:T|T
问: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业务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我们在受理这部分业务申请时,是否必须按照“先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程序执行?
湖南省宁乡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杨赛强
 
答:《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规定的程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公布的改革事项中关于部分道路运输行业许可实行先照后证是法定程序,必须遵守,不能再实行先证后照制度。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
 

 

责任编辑: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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